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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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唐伟天代表:

感谢您对新疆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交的《关于新时期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科技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联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对您提出建议答复如下:

一、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对代表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稳定发展”的建议。

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面对突出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以来,自治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迅速加强调研和监测,分析研判中小(民营)企业运行态势,指导帮助中小(民营)企业抗疫和复工复产,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自治区贯彻落实<工信部17个有关部委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关于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降低经营成本促进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实施小额信贷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自治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工业稳增长和数字经济大发展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减税降费若干政策举措》《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自治区贯彻落实<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工作措施》等一系列各类惠民惠企扶持政策。纾解民营经济面临的流动资金紧张、人员返岗难、经营成本上升等困难,帮助企业及时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确保自治区中小(民营)企业经济稳定运营,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是积极推进《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审议出台。目前《办法》已报自治区司法厅进入审修阶段,自治区工信厅将积极配合司法厅、人大财经工委做好《办法》的审议和出台。三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月20日印发《自治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减税降费若干政策举措》(新政办发〔2022〕5号),一年可为企业减税49.53亿元,降费40.06亿元,两项合计89.59亿元。自治区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医疗保障局,新疆税务局等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贯实施力度,减轻实体经济税费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截至一季度,共为企业降低用工、用电、运输、融资成本共计8.87亿元,其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减负4.24亿元;减征医疗保险费2.26亿元;降低企业运输成本2.20亿元;降低担保费用1735.67万元。

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对代表提出的“坚守主业,练好内功,在创新上下功夫”的建议。

开展工作情况: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中小企业难点、痛点、堵点,加强政策引领,强化统筹协调,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着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信厅按照“入库培育、择优认定、重点扶持”的工作思路,搭建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截至目前,共培育认定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83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4家、国家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13家。2019-2021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共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1家3756.6万元。2021年争取国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2659万元,支持10家重点“小巨人”企业。

三、加大企业人才培养

对代表提出的“建立健全现代化选人用人机制”的建议。

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帮助我区民营企业引进招聘各类所需人才。一是自治区人社厅搭建了人才引进招聘服务平台,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2022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调查统计,并编制需求目录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发布推送,引导人才向民营企业集聚。同时,与自治区工信厅每年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在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网站为民营企业长期免费发布招聘信息,民营企业可根据用人需求自行选择参加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家庭服务业、物流行业、旅游行业、建筑行业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或自治区统一组织开展的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活动招聘所需人才,也可通过购买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人员招聘、人才推荐(猎头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招聘引进所需人才。二是积极搭建博士后制度平台,靠科技创新和人才实现产业升级。自治区博士后工作自2000年启动就和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紧密结合,不断推动企业产学研用的良性转化,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各类民营企业在博士后站设立和博士后人才引进培养方面后发赶超,积极活跃,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1年末,全区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167个,企业设站单位共有90个,占到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总数的65.7%。企业设站单位中,民营企业56个,占到企业设站单位的62.2%。目前全区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1295人,企业设站单位招收人员299人,占到招收人数的23.1%;民营企业招收160人,占到企业招收人数的53.5%,民营企业在设站数量增加的同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数量较“十三五”初期也有了明显地增加。三是自2012年起,自治区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新党办发〔2012〕16号),提出实施“自治区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程”,每年为自治区引进能够带动项目资金、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重点产业、引领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来疆创新创业。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统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天池计划”,每年从各行业领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遴选80-100名优秀、拔尖人才,按全职引进人才每人40万元、柔性引进人才每人30万的额度给予资助。截至目前已开展实施9批,入选了687人,累积资助额近2.6亿元。截止到2021年底,我区民营企业入选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天池计划”共计271人(其中:全职引进人才190人、柔性引进人才54人、创业人才27人),占到入选引进高层次人才总数的39.4%。合计获得资助1.03亿元,占到资助总额的39.62%。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抓紧推动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自治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减税降费若干政策举措》《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自治区贯彻落实<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工作措施》《自治区贯彻落实<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工作措施》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帮助中小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切实激发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二是继续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引导,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意识,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动力。推动创新资源在民营企业中的优化配置。统筹创新人才培养、科技项目实施和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协同推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三是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提高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发挥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作用。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按照20%的比例,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代偿款进行补助补贴,进一步增强担保机构风险承受能力,优化和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二)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民营企业培优工程,围绕生产服务型、生活服务型、农业、旅游、加工制造、商贸物流、高新技术等领域,优选市场前景好、成长性高、带动作用强的民营企业,以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为突破口,以加快发展自治区特色产业和传统产业为重点,聚焦石油化工、有色冶金、新材料、装备制造、医药、农产品、食品、电子信息等产业链,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建立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完善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构成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深入开展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实事活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引导中小(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中小企业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创业及银河培训工作。支持各类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努力提升职工技能水平,促进稳定就业。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校园招聘活动,吸引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创业就业。

感谢您对新疆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 系 人:企业处  谢慧   

联系电话:0991-452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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