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简介:
节能监察总队于1984年11月成立,原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技术服务中心,1991年加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利用监测中心牌子,2006年8月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08年10月参照公务员管理,2009年6月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
二、内设机构: 有办公室、监察一室、监察二室(仪器室)、监察三室、法制监督室(培训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工商注册)。
三、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自治区工信厅的委托,依法承担自治区节能监察执法活动、宣传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依法培训用能管理员和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指导和协调地州市节能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工作;依法组织对全区重点用能单位用能状况实施日常节能监察;受理和查处全区违法违规用能重点案件;指导和协调全区节能监察执法工作。
四、办事指南:
办公地点:沙依巴克区于田街239号
负责人:武 兵
电话:0991-4505100
总队办公室电话:0991-5868069
法制监督(培训)电话:0991-4591855
监察一室电话:0991-5860170
监察二室电话:0991-5594316
监察三室电话:0991-5868069
技术服务中心电话:0991-4515805
邮箱号:xjjnjc@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