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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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自治区工信厅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审计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度自治区工信厅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审计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2022-007#

项目名称2022年度自治区工信厅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审计

预算金额:8.5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

谈判目的: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开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四家直属事业单位三年财务收支内部审计项目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审计范围:

单位名称

审计期间

所在地

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乌鲁木齐市

自治区工信厅信息中心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乌鲁木齐市

自治区工信厅机关服务中心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乌鲁木齐市

自治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乌鲁木齐市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信厅

联系人:付女士,联系电话:0991-4526124

报名截止日期:202212719:30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8日16:30。

二、审计要求

(一)审计目标

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包括: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及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预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科学、执行是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合规;会计核算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利用往来账核算收支、出借大额资金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内部审计旨在纠正错误、防止舞弊,促使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活动,有效促进行单位财务收支行为日趋规范,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审计方法

以财务收入来源、财务支出范围及资产安全为重点,对被核查单位预算、财务及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单位与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等。

(三)财务收支内部审计重点审计领域

1.预算编制情况审计,核查预算编制依据,编制基础是否完整、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政策等;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预算追加调整程序是否健全;特别是年初结转结余及其他收入是否纳入当年预算,是否存在通过往来科目挂账隐瞒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对支出预算与决算对比分析有无重大支出未编制预算的情况。

2.部门年终决算真实性审计,在分析部门预算与部门决算差异的基础上,核查部门决算报表编制是否完整,是否真实,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是否存在向下属单位、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地方转嫁或摊派费用的情况,是否存在为了报决算而调整数据等。

3.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核查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否超标准、超范围,揭示严重超支,损失浪费及其他违规问题;核查是否存在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报销问题;核查核算内容与事项不符的发票、无依据随意在税务部门代开的大额发票以及部门单位自购的各类发票等;核查有无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的行为,或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接受假发票入账等问题。核查有无转移、挤占预算资金和专项财政资金的问题,有无坏账损失问题,核查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4.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形;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是否存在截留应下拨的专项资金等。

5.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执行情况审计,核查非税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是否及时上缴国库。

6.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审计,核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或变更情况,有无违反自治区相关规定开立账户,随意变更账户的问题。

7.票据管理审计,核查票据的领用和核销是否未办理任何手续;是否存在将财政票据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导致税款流失,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是否存在是自印收费票据;票据的的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票据是否齐全。

8.实物资产审计,核查材料物资的采购、使用、管理,财务部门是否职责明确,是否确保所有的资产变动情况能及时正确的记录和反映;核查资产的采购是否按政府采购要求实行招投标,财产物资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实物验收和领用手续,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资产清查,账账、账实是否相符等。

9.财务管理制度情况的审计,核查重大事项有无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或者文件传签等规定的程序,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财务收支有无预算安排、拨付、备案管理等情况。核查已建立的内控制度是否符合该单位实际情况,执行情况如何,有无超越权限或未按规定核查、批准办理财务收支的事项;核查单位内部会议、培训、补贴补助发放等日常财务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

10.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审计,核查是否按照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是否进行内部审批;采购是否有预算,是否按照规定选择采购方式、发布采购信息,大额采购是否履行询价及招投标程序等。

1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审计,核查建设项目是否进行可行性研究及立项批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是否留存并进行了核查;是否按照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是否存在超预算或超批复的情况,项目变更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按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建设项目竣工后,是否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核查,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12.绩效管理的审计,核查是否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是否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是否重点论证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等。

13.绩效评价的审计,根据单位绩效评价报告,核实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核查绩效评价报告中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绩效评价报告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报告中绩效评价的其他说明情况是否合理、合规;对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4.核查以前年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5.跟踪本次审计后各被审计单位的的整改落实情况,包括督促整改、审计和整改材料的归档(此项需在承诺函中体现)。

(四)审计报告

出具2022年度自治区工信厅各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审计报告,以及2022年度工信厅汇总内部审计报告。

(五)审计时限

本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开展,审计报告要于1个月内提交。

三、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说明

1.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近三年有开展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审计方面的审计业务并能提供不少于5份相同领域审计报告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具有6年以上同领域工作经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谈判委托

如谈判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三)谈判费用

免费

(四)谈判文件的组成

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的投标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第三方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三);

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组主要人员一览表(附件四)

5.名单后附每名拟投入审计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提供20225-202211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6.近三年开展过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审计报告5份(复印件)

7.审计方案和整改方案;

8.服务承诺函(须包含项目负责人、组员人数、审计内容和落实整改的承诺);

9.项目报价表(附件一)

2.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谈判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

2)谈判人按规定编制谈判文件,一份“正本”和“副本”,并明确标明“谈判文件正本”和“谈判文件副本”。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下列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谈判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全套谈判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谈判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谈判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谈判人盖章签字确认。

、谈判文件的递交

(一)谈判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在使用的投递函袋上,在(包括全部用纸张封装)每一个接缝处及本次粘贴接缝处,必须加封贴条,在封条与封袋的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印鉴或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签名必须完整;密封袋的封皮上应写明项目名称、谈判人名称。

2.谈判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谈判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文件,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谈判人。

3.谈判文件的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未分正、副本而出现不一致的由评审小组确定处理意见。

(二)谈判报名截止时间

1.谈判文件必须在2022127日下午19:30点之前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

2.项目业主推迟报名截止时间时,应及时通知谈判人。

3.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文件,项目业主拒绝接收。

、竞争性谈判方式和评比

(一)谈判方式

1.参加谈判的谈判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会议。未出示谈判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将拒绝接受谈判文件。

2.谈判人通过抽签确定谈判顺序,依照顺序依次与项目业主组织的评审小组进行面对面谈判。评审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结合谈判文件进行综合打分。

(二)评审小组

1.评审小组成员由项目业主相关人员组成。

2.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的竞争性谈判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谈判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出评价。

2)可以要求谈判人对相关事项或谈判文件作出解释或澄清。

3)根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独立对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谈判进行综合评分。

3.评审小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谈判过程和结果,以及谈判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谈判报告的起草。

5)配合项目业主答复谈判人提出的质疑。

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三)谈判文件的审核

1.初审内容为谈判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

1)谈判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

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3)与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

4)谈判人拒绝修正错误。

5)其他被评审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

(四)废除谈判资格

在谈判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除谈判资格: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项目谈判任务取消的;

3.报名截止时谈判人少于三家的,取消本次竞争性谈判工作,择期重新组织谈判;

4.评审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或与谈判要求严重不符的为无效;

5.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确定谈判中标人

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定报价最低者者为中标人,报价相同时进行二次报价  

七、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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