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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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深入推进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二)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厅、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共同印发了《自治区深入推进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工信电子〔2023〕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

近年来,世界各国愈发重视气候变化应对和加快新能源应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同时,经济社会呈现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低碳化、生产消费信息化的趋势。电子信息技术与新能源需求融合的不断深化,成为了新一轮工业革命的重要标识,催生发展了能源电子产业。能源电子产业是生产能源、服务能源、应用能源的电子信息技术及产品的总称,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统称为光储端信”)。

能源电子产业既是实施制造全国和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新能源生产、存储和利用的物质基础,更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中坚力量。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部署,立足自治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推动自治区能源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意见》的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确定了政策引领、市场主导、突出优势、集聚发展、创新驱动、绿色高效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主要发展目标:

2025年,形成具有较强协同效应的光储端信产业,产业链从上游向中下游延伸,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光储端信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1600亿元。

2030年,自治区能源电子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光储端信全链条融合发展形成一定规模。光储端信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2750亿元。

四、《实施意见》的创新特点

《实施意见》立足于时代背景和产业发展趋势,一是突出融合发展。基于电子信息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融合创新的时代背景,《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以“光储端信”为核心的能源电子全产业链协同和融合发展;二是注重方向引领。《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技术的重点发展方向,促进产业智能、绿色、安全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重点终端市场应用;三是提升供给能力。《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并提出两项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五、《实施意见》提出的专项行动

为统筹推动现代信息和能源技术光伏储能等深度融合,《实施意见》提出两大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分别侧重发挥太阳能光伏作为新能源生产主力军、新兴储能产品作为新能源系统压舱石的作用。一是太阳能光伏产品及技术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提出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光伏材料和设备、智能组件及逆变器、系统和运维的具体发展方向;二是实施新型储能电池产品及技术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提出锂离子电池、锂电材料及装备、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其他新兴储能技术及产品、电池系统集成、检测评价和回收利用的具体发展方向。

六、推动《实施意见》落实的保障实施

《实施意见》包含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产业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统筹推进自治区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工作二是积极加大政策扶持能源电子产业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能源电子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持力度三是优化完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四是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加强能源电子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利用新疆人才发展资金,加大能源电子专业化人才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