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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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厅印发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新工信规〔2025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主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完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专家库监督管理,健全完善专家库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智力资源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实际,我厅起草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七个部分,分别为总则、专家条件、专家管理、权利和义务、使用管理、监督评估、附则。

    第一章 总则共4条,确定总体要求,明确了专家和专家库的具体定义。

    第二章 专家条件共1条,明确了专家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第三章 专家管理共4条,对专家的出入库及日常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共2条,明确了专家在进行评审工作中所享受的权利及应遵守的义务。

    第五章 使用管理:5条,对专家的使用及需要遵循的原则做出了具体说明。

    第六章 监督评估共3条,对专家参与各类评审、论证等活动过程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七章 共2条,对《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做了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