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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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操作问答》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于2020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对《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将《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置换项目的生产线在新建项目投产一年内拆除完毕。

附件: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