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监管效能,自治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了2名执法检查人员,并联合阿克苏工信局组成检查组,从自治区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企业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了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和新疆紫光永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检查组于2019年11月4日至5日对两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8日
附件2 关于新疆紫光永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检查结果.docx
自治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