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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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艾米拉古丽·阿布都代表:

感谢您对我区大数据以及数字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交的《关于推进大数据与经济社会融合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自治区工信厅高度重视,经与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网信办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对您提出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大数据产业发展顶层设计

1.优化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一是结合国家规划和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自治区大数据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构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宣贯,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顶层设计。制定我区“十四五”网络安全规划,推动全面加强我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有力促进我区网络安全工作。

2.优化大数据产业布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区已投用数据中心16个,投用标准机架数达4.3万个,新疆已建设形成了以乌鲁木齐-昌吉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克拉玛依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为主,其他地州市数据中心为辅的“两核多星”总体布局。乌鲁木齐云计算产业园、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昌吉信息产业园,三大园区数据中心承接规划在建机架数量约为5.4万个,已建成机架数量约为1.9万个,已投入使用1.7万个,全区上架率约为61%,数据中心规模居西部前列。

(二)推进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

1.加快在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一是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动新疆油田、特变电工、金风科技等本地龙头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工业大数据应用业务。二是强化试点示范带动效应,组织区内企业申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等自治区级试点示范项目。三是实施“疆企上云”计划,形成一批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的标杆企业,累计上云企业2万多家,工业大数据应用取得初步成果。

2.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一是积极开展自治区数字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2021年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数字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新商电商函〔2021〕12号),命名新疆首批数字商务示范企业15家,以示范为引领,加快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质量效率,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2021年以来连续两年组织参与商务部“全国网上年货节”等活动。据第三方数据统计显示,2022年1月10日-2月7日“网上年货节”期间,全区实现网络零售额50.61亿元,同比增长20.50%。三是助力电商新业态发展。2021年举办线上(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直播专场·第二届新疆好物电商直播节活动,共实现直播带货销售1874.1万元,对接签约采购订单4000万元,总计实现销售额5874.1万元。据第三方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新疆实现网络零售额509.62亿元,同比增长22.27%,累计直播场次超1.7万场,直播交易额超29亿元,2022年1-2月,新疆实现网络零售额90.76亿元,同比增长17.48%。

(三)助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完善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大数据深入挖掘应用,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开展政务大数据在社会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领域的示范应用。

2.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完善新疆政务服务网、新疆政务APP,构建入口统一、界面统一、数据通联的自治区、州(地、市)、县(市区)、乡(镇)四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形成自治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一站式”受理、“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

3、应用试点示范。自治区税务局推进“区块链+税费服务”创新应用试点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做法和经验推进区块链在我区经济社会的应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迈进的关键时期,我厅将继续推进我区大数据发展工作,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政策落实落地工作。全面抓好贯彻落实《自治区大数据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构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推动我区信息化与大数据有序发展。二是推动大数据产业聚集发展。深入推进“天山云谷”建设,围绕“两核多星”云计算数据中心产业布局,将乌昌、克拉玛依地区打造成为我国重要的数据中心基地。加快乌鲁木齐云计算产业园、新疆信息产业园和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超大型绿色数据中心、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支持哈密、巴州、阿克苏、伊犁、喀什数据中心发展,支撑当地信息化建设和数字技术应用。支持数字丝绸之路霍尔果斯大数据平台建设。三是深化大数据赋能。深化大数据在农业、工业、能源、交通物流、医疗、文化旅游等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目前,自治区正在研究制定《自治区推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已明确提出要加强数字经济顶层设计,以数据为关键要素,推进数字技术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

感谢您对大数据与经济社会融合创新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 系 人:信息推进处   国明

联系电话:0991-459578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