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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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1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巴克提夫·伊纳亚特委员:

感谢您对自治区发展银发经济的关心和支持,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全疆银发经济的提案》收悉,经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真研究办理,现对您提出提案答复如下:

《关于进一步发展全疆银发经济的提案》所提建议符合新时代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需求,也顺应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战略布局,银发经济是自治区乃至全国应重点发展的经济模式。

一、自治区老龄工作进展情况

自治区坚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党政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改善民生与老年人共享相一致、敬老文化建设与政策环境建设相统一,全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老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多元化发展;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建成;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重视养老事业发展。自治区坚决落实好国务院、国家部委出台的各类养老政策,坚持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查研究,先后出台了《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9〕116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0〕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等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二、当前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自治区将加大对促进银发经济健康发展的调查研究,积极营造利于拓展银发经济发展空间的良好环境,鼓励、支持全社会提高适合老年人消费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满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消费需求,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

目前,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民政厅、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参与编织的《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也即将发布。其中提出“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包括做强养老产业主体、推动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培育老年消费市场、有序发展老年人普惠金融服务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牵头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工信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区内养老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机构持续申报国家三部委“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以及“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不断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养老产业深度融合。

再次感谢您对自治区发展银发经济的关心,我们将认真参考借鉴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促进自治区发展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自治区发展银发经济发展,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电子信息处 郭 强

联系电话:0991-28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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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