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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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阿米娜·乌拉孜哈力委员:

    感谢您对新疆基层物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交的《关于加快基层物流业规范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自治区发改委、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对您提出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完善自治区层面规划、政策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代物流发展,印发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推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疆十四五期间的现代物流发展的宏观政策方向,以及重点目标任务。目前,自治区有关单位正在着手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印发了《自治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按照职能分工,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打击物流寄递市场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方式投递、快递违规收费等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强政策、法规、标准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二、关于扶持基层物流业发展壮大

    为贯彻落实《规划》和《实施意见》,自治区相关单位和各地(州、市)大力支持物流枢纽、骨干物流基地、物流协会等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枢纽间、基地间物流组织协同、标准对接,提升物流环节联运转运组织水平,实现疆内枢纽、基地物流信息交互联通。围绕建设油气、煤炭、矿业、新能源、粮油、棉纺、果蔬、畜牧等产业集群建设需要,支持物流企业、物流协会与生产制造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创新供应链协同共建模式,建设采购、分销、仓储、配送、金融于一体的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鼓励物流企业、快递物流企业为生产企业量身定做供应链库存管理、线边物流、一体化服务等物流解决方案。

    三、关于推动物流产业重大项目落实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加快推动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键物流节点功能设施,提升节点城市整合物流资源,推动物流向规模化、节约化发展。目前,我区已建成8个国家物流枢纽、4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含兵团)。同时,我区还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务等政策支持枢纽、基地及各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升节点城市物流设施建设水平。

    四、关于建立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自治区层面已建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发改、交通、商务、工信、自然资源、海关、铁路、民航、邮政管理以及兵团相关部门等共同参与的现代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组织有序、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协调配合的制度化常态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各地(州、市)加强对现代物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围绕物流规划中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加强政府监管机制创新,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政务信息开放共享,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监管。

    五、关于物流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自治区高度重视物流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及院校进一步优化物流学科专业建设,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机制,提升物流高端人才培养能力。为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吸引内地高层次物流人才,近年来召开多场次物流行业专场招聘会,2023年物流专场招聘会参与企业1094家,提供就业岗位13027个。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代物流业“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现代物流发展政策方向及重点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中央和国家关于推动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基层物流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优化物流发展环境,推动物流提质降本增效。结合推动区域物流枢纽建设,在阿克苏、昌吉、阿勒泰、塔城等二级物流节点城市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物流基础设施,推动物流设施互联成网,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新疆基层物流业发展的关心,我们将认真参考借鉴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促进新疆基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新疆基层物流业发展,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人:物流处  叶斯波·沙米

    联系电话:0991-459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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