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2019年-2023年跨省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从事食盐产品销售企业名单的公告(第六批)

日期:2019-07-05 23:3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 【字体: 分享:

  根据国家工信部《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6〕585号)要求,现将2019年-2023年符合跨省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从事食盐产品销售条件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名单(第六批)予以公告。

  1、湖北长舟盐化有限公司

  2、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4日

跨区经营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批发证书编号

社会信用代码

经销种类

湖北长舟盐化有限公司

湖北应城市

(鄂)170201

91420981695133124Q

高碘精制盐 规格:400g 碘含量(21-39)mg/kg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山东泰安市

食盐批字第(鲁)1500005号

91370000785020852U

鲁晶牌高碘精制盐 规格:400g/500g 碘含量(21-39)mg/kg

扫描分享至微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