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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自治区重点用水企业、园区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03 16:1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 【字体: 分享:

新工信节能〔2024〕15号 

各地、州、市工信局、水利局,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水效行动计划》《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突出水效标准引领作用,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24〕22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州、市)工信局联合水利局组织本地区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对照《通知》要求进行初审,出具初审和现场审核意见,于2024年8月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平台”(http://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通知》附件1,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鼓励有关行业协会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
    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水利厅对申报企业、园区进行初审,评选出自治区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征求自治区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后进行公告,并于2024年9月1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报送水效领跑者推荐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森巴提    0991-4526023
    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
    刘鹏飞    0991-5815743 

附件:https://www.miit.gov.cn/jgsj/jns/wjfb/art/2024/art_396943ba3eee46ad9c658570f07d4060.html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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