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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示

日期:2024-10-22 18:1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法规处 【字体: 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21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自治区工信厅再次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决定再次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继续有效(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继续有效(保留)的政策性文件目录》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布。

对上述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均不影响过去根据这些文件作出处理决定的效力。

特此公示。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继续有效(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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