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工信局,各师市工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根据《新疆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我厅会同兵团工信局研究制定了《新疆工信领域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做好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附件:新疆工信领域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新疆工信领域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新疆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快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更好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以人才链赋能产业链,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建设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经报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决定开展新疆工信领域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工作目标
聚焦自治区工信领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在油气生产加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棉花和纺织服装等10个方向,鼓励产业链核心骨干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横向同类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形成联合体,集聚高层次工程技术及产业化人才团队,解决制约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推动先进成熟技术产业化落地与规模化应用,实现“从1到100”的产业技术跃变,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现代化产业体系,以人才资源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基石。
二、支持方向
(一)油气生产加工
重点开展炼化一体化工艺优化、高端化学品及高附加值衍生品生产、绿色低碳转型等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工程化/产业化。
(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重点开展煤制油气、煤制高值化学品、煤炭清洁转化等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工程化/产业化。
(三)棉花和纺织服装
重点开展优质棉功能化开发、化学纤维创新与绿色制造、多纤维协同与绿色加工、高值化终端产品开发等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工程化/产业化。
(四)粮食和食品加工
重点开展新疆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粮食与油料深加工、特色食品加工等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工程化/产业化。
(五)先进装备
重点开展新能源装备、输变电装备、新型农牧机械、机器人制造、汽车零部件等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工程化/产业化。
(六)软件和信息技术
重点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数字化转型服务、大模型应用、卫星数据应用等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工程化/产业化。
(七)先进材料
重点开展先进金属材料、石化新材料、碳基材料、玄武岩纤维等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工程化/产业化。
(八)新型电力系统
重点开展能源并网、输电系统等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工程化/产业化。
(九)生物与生物医药
重点开展中药民族药、生物药和化学药、生物制造等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工程化/产业化。
(十)节能环保
重点开展尾矿及固废资源化利用等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工程化/产业化。
除以上支持方向外,其他符合我区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工程化/产业化项目也可申报支持。
三、重点任务
推动先进成熟技术在我区完成工程化中试验证与产业化落地,打通从实验室技术到规模化量产的核心环节,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工程化中试验证。针对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先进适用技术,在疆内建设中试基地或利用现有设施,系统开展工程放大实验、工艺稳定性验证、关键设备适配改造、产品质量一致性控制及生产成本精准核算等,突破技术产业化核心瓶颈。
2.产业化工艺定型。基于中试成果,完成规模化生产的工艺路线最终定型、核心装备系统集成优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线设计调试,形成可复制的产业化整体解决方案。
3.首台(套)应用示范。推动通过中试验证的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关键材料(核心部件)、首版次工业软件在自治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行业标杆企业中进行规模化场景验证与应用示范,加速技术市场准入。
4.规模化生产建设。支持企业建设或改造标准化生产线,实现技术的稳定高效、低成本规模化量产,同步构建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供应链保障机制及市场推广体系。
四、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疆工信领域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由企业独立申报或通过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等方式组建联合体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疆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关键环节主导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注册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前。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持续产业科技创新投入,运行经营管理状况良好。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地(州、市)工信局或师市工信主管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中央和区直属企业项目申报资料,可直接报送自治区工信厅。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榜单》(以下简称《榜单》,详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附件2)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榜单》方向的全部指标(生物与生物医药综合类项目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方向攻关)。
五、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25年10月5日前提交至所在地(州、市)、工信局、师市工信主管部门。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将联合体所有参与单位情况汇总后统一填写并提交。
(二)审核推荐。各地(州、市)工信局、师市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核实,择优出具推荐函并填写《新疆工信领域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推荐表》(附件4),随附相关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于2025年10月9日前报送自治区工信厅,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jzlc@xjeic.gov.cn)。
兵团项目同步报送兵团工信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tgxjjnc@163.com)。
(三)专家评审。自治区工信厅会同兵团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名单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查重,查重后邀请疆内外技术专家和龙头企业专家,组建专业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审议公示。自治区工信厅党组会研究提出拟入选项目名单及支持金额,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送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方案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单位入选通知并组织实施。各地(州、市)工信局、各师市工信主管部门配合自治区工信厅和兵团工信局组织优胜申报单位(联合体)签订任务书,明确相关任务目标要求及时间节点。实施单位(联合体)按任务书承诺时限完成项目后,自治区工信厅、兵团工信局组织开展验收评价工作。
(六)资金支持
对优胜申报单位(联合体)分3年给予研发总投入最高4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六、具体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工信局和各师市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牵头负责推进辖区内企业申报工作,对辖区内有申报潜力的单位给予指导,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推荐工作。
(二)加强项目绩效考核。自治区工信厅与兵团工信局会同推荐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和期满验收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依据考核结果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后续可优先支持,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无法完成整改的,自治区工信厅将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规定收回资金、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并取消申报单位三年内申报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质量处
谭全喜,0991—2801354,18097674960
冯 颖,0991—4523014,18999806388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
邮 编:830000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科技质量处)
吴文华,0991—2890789,15111074461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邮 编:830002
附件1:项目榜单
附件2:申报须知
附件3:申报书
附件4: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