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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十四五”第五批(2025年)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总第30批)的公示

日期:2025-10-27 10:4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科技质量处 【字体: 分享:

按照自治区工业信息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兵团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自治区税务局乌鲁木齐海关六部门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新工信规20232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择优推荐、专家初审、现场评审工作程序,现对认定的十四五批(2025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总第30批)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1027日至3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并将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以书面形式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质量处

监督电话:0991-4523014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

    编:830000

附件:“十四五”第五批(2025年)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总第30批)拟认定名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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