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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负担监督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04-21 10:0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法规处 【字体: 分享: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情况,拟废止政府规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负担监督办法》。现就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负担监督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20日。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送达: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处,邮编:830000,来信请注明“废止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gc@xjeic.gov.cn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负担监督办法》的废止说明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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