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和《塔城地区沙湾市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工作安排,塔城地区上报了《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提标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拟将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沙湾市永弘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永弘分公司)60万吨/年和沙湾市合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主体装置已于2025年11月3日拆除)焦化合规产能置换合并后,由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帅科)新建180万吨/年焦化装置。
参照《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标准,结合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关于沙湾市合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焦化产能合规性审查意见》,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期满(公示期截至2026年9月7日)社会公众无意见后,现将新疆帅科新建180万吨/年焦化装置产能置换情况予以公告。
塔城地区和沙湾市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指导督促新疆帅科于2028年8月底前完成旧装置永久拆除工作。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监督电话:0991-2800207
附件: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提标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8日
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提标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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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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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后合规产能
(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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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设备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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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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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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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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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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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68D型捣固焦炉、孔数2×68、碳化室高6.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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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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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博尔通古牧场、国道312线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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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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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合规产能(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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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设备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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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已)拆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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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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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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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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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4350D焦炉、孔数2×55、碳化室高4.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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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年8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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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博尔通古牧场、国道312线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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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永弘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永弘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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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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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L4350D焦炉、孔数2×50、碳化室高4.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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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年8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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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东湾镇卡子湾村水库南侧1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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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合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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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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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L4350D焦炉、孔数2×50、碳化室高4.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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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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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沙温公路西侧(沙湾市城南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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