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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公示

日期:2020-07-15 19:0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法规处 【字体: 分享: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厅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现决定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1件其他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新经贸资字﹝1999﹞29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业余中继台设置使用管理规定》(新经信无管﹝2013﹞386号)

二、废止的其他政策措施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产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鼓励优先采购地产名优工业产品实施办法》的通知(新经信科装〔2017〕40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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