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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20周年回顾系列(二)|吕冰洋:减税降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日期:2023-01-09 17:0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企业处 【字体: 分享:


减税降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是市场主体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成长最快的科技创新力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中国经济强大韧性的重要体现。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我国共有1823.5万个企业法人单位,其中中小企业占比高达99.82%,中小企业从业人数占比约为80%。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存在资金薄弱、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差等特点,为此,我国政府持续出台一系列针对中小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这对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企业现金流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在法律上保障了以减税降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创新发展能力等突出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自2010年起,我国开始对中小企业采取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2010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企业实际税率仅为10%。2012年至2015年又将其标准提高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2014年简并增值税6%和4%,征收率为3%,2017年一次性实施六项减税政策,2018年将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上限从50万元直接提高至100万元、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2019年连续推出一系列针对农贸市场、群体创业、文化企业小微企业、软件业等减税改革,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不少政策是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纾困政策,2021年采取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对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2022年更是采取一系列密集的针对下游企业减税政策,如: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阶段性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中小微企业设备和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并扩大适用范围。

中小企业缴纳的税收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我们的研究表明,减税降费政策大幅度降低中小企业税负。以实体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税额与利润总额(税前利润)的比值作为测度指标,数据显示,全国中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从2013年的15.5%下降至2020年末的7.66%。就增值税税负而言,通过营改增、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措施,会大幅度降低了中小企业增值税税负。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我国在税费政策上为中小企业减轻了很多,但由于中小企业的税金及附加在总成本费用中占比本身很低,中小企业非常容易受市场中的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影响,这会部分抵消实体企业对减税政策的获得感。透过企业的成本费用结构可以发现,实体企业的成本费用中最主要的是营业成本,这主要由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用人成本和制造费用等成本决定,它往往与整体市场价格变化有紧密联系。营业成本是中小企业总成本费用中最重要的部分,在总成本费用中占比超过60%,期间费用占比为30%,中小企业主要是经营主导型行业,营业成本占比一直上升说明产品销售利润空间被不断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较小,在市场中竞争力较弱。经过持续多年的减税降费政策,未来对中小企业的减税空间实际上已较有限,促进中小企业需要财税、金融、就业等多种政策组合,不断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更好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人大中小企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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