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自治区工艺美术协会,新疆珠宝玉石商会,乌鲁木齐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1〕72号)及《关于促进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区工艺美术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工艺美术行业领军人物,按照每四年开展一次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开展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旨在通过推荐,充分挖掘全疆德艺双馨、业绩卓越的工艺美术领军人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工艺美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传统工艺传承与创新,推动行业繁荣和发展。
(二)基本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注重人才、注重技艺、注重创新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的指导工作,协调解决评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评选工作中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轻工业行业管理处。评选工作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本地区实际,可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的推荐工作,确保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三、名额和申报范围
(一)名额
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名额50名。
(二)申报范围
应符合《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评选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三)申报材料和作品
1.《第五届新疆工美艺术大师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
2.有关学历、职称、荣誉称号、公益活动、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3.申报者提供本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般由申报者居住地劳动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连续15年工龄认定证明材料。申报者工龄认定的起算年龄,不早于法定最低工作年龄16岁;
5.应用型及职业类技工院校专门从事实践教学教师认定,由所在院校开具书面证明,证明该院校的教学内容以及该教师的教学工作为与工艺美术专业相关的实践教学;
6.由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实物作品(以下简称“参评作品”)3件(套),作品尺寸不超过3米*2米。
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二套),已经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一套。
四、评选程序
(一)地州市初选
1.组织申报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自治区工艺美术协会,新疆珠宝玉石商会,乌鲁木齐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参照《评选工作方案》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行政区域实际,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2.材料初审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评选工作方案》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书》和有关书面材料、参评作品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申报材料、参评作品符合申报要求;
(2)参评作品确为本人创作;
(3)学历、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高级职称、作品获奖、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有法定证明复印件;
(5)论文等无抄袭;
(6)其他必须复核的重要材料。
3.初评推荐
上述内容审核无误后,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初评结果公示后,提出推荐名单,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理由并加盖公章。
(二)材料上报
1.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5月7日前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
(1)《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推荐申报者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2)推荐申报者的《申报书》和其它纸质版申报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2.参评作品的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审核
评选办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申报者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参评者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四)专家评选
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选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参评者的作品及相关资料进行评选,提出评选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核。
(五)审议公示
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选结果,审议并提出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名单,通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期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审定表彰
根据公示结果,领导小组审定获选名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授予获选人员新疆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次评选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二)加强工作纪律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工作人员要按照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工作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杜绝请客送礼、收受贿赂和徇私舞弊行为。
六、联系方式
(一)评选办公室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孙树远
电话:0991-2801442;
传真:0991-4502657
(二)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伊犁州工信局 穆卡达斯 0999-8021436
博州工信局 矫新蓉 0909-2319387
和田地区工信局 周璇 0903-2035620
塔城地区工信局 马合旦 0901-6227154
克州工信局 安红鹤 0908-4229620
哈密市工信局 顾浩瀚 0902—2257987
克拉玛依市工信局 苏鲁比亚 0990-6223876
乌鲁木齐市工信局 赵辉 0991-2824530
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工信局 尤潇 0991-3703795
喀什地区工信局 付玉军 0998-2824586
阿勒泰地区工信局 鄂子文 0906-2123108
巴州工信局 唐莉 0996-2023940
阿克苏工信局 艾力夏提 0997-2139444
昌吉州工信局 丁胜 0994-2330499
吐鲁番工信局 阿依加玛丽 0995-8511638
附件 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