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拟通过认定化工园区(产业集中区)(第四批<2>)的公示

日期:2023-10-24 12:1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石油化工和油区工作处 【字体: 分享:

根据工信部、应急管理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自治区工信厅、应急管理厅等六厅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工信石化〔20222号)工作要求,经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权机构申报、地(州、市)相关部门初审、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组现场复核及专家组现场评审,现将自治区拟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第<2>)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工信厅石油化工和油区工作处)。

公示期:20231023日—1110日(15个工作日)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石油化工和油区工作处(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话:0991—2800207(兼传真)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拟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第<2>)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10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拟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第四批<2>)名单

序号

申报园区名称

拟通过认定园区(集中区)新命名名称

所在地

1

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

化工产业集中区

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

化工产业集中区

阿克苏地区

阿克苏市

2

独山子产业园化工园区

独山子产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

克拉玛依市

3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化工产业集中区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化工产业集中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奎屯市

备注: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工信石化〔20222号)相关要求,对拟通过认定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了新命名。



扫描分享至微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