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安排,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5〕4号)工作安排,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团队和企业,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
二、组织机制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组委会主任由自治区工信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阿不力克木·艾则孜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华斌担任,组委会成员由自治区工信厅企业处(自治区中小企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秘书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信厅企业处(自治区中小企业局),负责赛事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全国企业组500 强项目、创业组100强项目的推荐及评审规则完善等工作。秘书处设在新疆易辰云创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承办单位),负责赛事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宣传推广、项目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
第十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由各地(州、市)选拔赛、自治区半决赛和总决赛组成。自治区半决赛和总决赛由自治区工信厅主办;各地(州、市)选拔赛由各地工信局主办,共14场。
(二)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和创业组均可选择“创客中国”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或新疆大赛官网(http://www.xjmaker.org.cn)注册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4)
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参赛者需关注“创客天山”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赛事相关通知、要点及服务内容发布,掌握赛事资讯。参赛者同一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国家大赛组委会组织的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对于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赛事奖励
自治区总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并颁发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鼓励。同时优秀项目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宣传展示
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创客中国”新疆大赛服务平台(包括“创客天山” 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网站、短视频直播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新疆广播电视台《创业在新疆》栏目等渠道,对参赛项目、企业家或者创客团队进行专访等,加强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2.投融资对接
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投融资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3.落地入驻园区
优先推荐入驻国家级、自治区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最新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4.成果转化技术服务
提供国家级、自治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5.专精特新认定政策支持
进入“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50强的企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政策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州、市)工信局务必严格按照《第十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见附件1),牵头举办本地区选拔赛,不得随意更改赛事名称,原则上不得增设套开其他赛事、论坛和峰会等活动;严格规范赛事流程,落实比赛现场公开、评委当场亮分等要求;坚持公益性,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要增强保密意识,做好参赛项目的信息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节俭办赛原则,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好赛事各项工作。
(二)各地(州、市)工信局,国家级、自治区级小型微型企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赛事举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影响力
(三)各地(州、市)工信局请于2025年5月8日前填写《第十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见附件2),报大赛组委会备案。
(四)各地(州、市)选拔赛均须于8月6日前完赛,并将推送入围自治区半决赛的优质项目报送至大赛组委会(见附件3)。
(五)各地(州、市)选拔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将选拔赛赛事总结、照片(视频)、评分表等资料于8月12日前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五、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及电话:阿拉法特 0991-4523430
邮箱:qyc@xjeic.gov.cn
(二)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范 艳 0991-6993303、18690898123
邮箱:1785148637@qq.com
附件1:第十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附件2:第十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
附件3:第十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自治区半决赛项目推送表
附件4:大赛报名注册流程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