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工信局:
根据工信部工作安排,为加快引导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 年版)》,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具体包括原油加工,煤制焦炭,煤制烯烃,乙烯,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甲醇,乙二醇,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电石,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钛白粉,子午线轮胎,钢铁(含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弧炉冶炼等工序),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工业硅,镁冶炼,多晶硅,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酯涤纶等38个细分行业。
二、基本要求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的能耗水平达到或优于本行业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 年版)》的标杆水平,且主要工艺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低于20%。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 B/T—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并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五)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管控中心或能碳管理中心等。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七)近三年无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节能、环保、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推荐程序
(一)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自愿参与,向所在地工信局提交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
(二)初审。各地(州、市)工信局对本地区企业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推荐意见及推荐表、企业申请报告等材料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材料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 ov.cn)报送。
(三)宣传推广。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大能效“领跑者”企业宣传推广,通过案例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持续推动能效提升。
附件1 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表
附件2 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
(联系人:森巴提;联系电话:0991-4526023)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