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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新疆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2025-10-22 16:2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培训处 【字体: 分享:

    自治区各地、州、市及兵团各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团委,自治区、兵团直属院校,各有关企业:
    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将于2025年11月底在重庆举办,为做好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有关赛项新疆代表队选手选拔工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将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新疆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技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培育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更好地服务自治区“五大战略定位”建设和备战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实现以赛促技术交流,以赛促能力提升,以赛促队伍建设。根据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有关安排,在全区范围内选拔优秀选手代表自治区参加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本次大赛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总工会、团委和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主办,新疆工程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天山智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灵杰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承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成立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新疆选拔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
    (二)加强裁判工作。各项目裁判长在全区范围推荐,经大赛组委会遴选确定各竞赛项目裁判长1名,由其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负责比赛评判等工作,裁判长可指定1名裁判长助理协助大赛组织工作,裁判员原则上在各参赛单位推荐人选中择优遴选,每个参赛单位每个赛项可推荐1名裁判员。
    (三)规范组织流程。各承办单位结合实际规范组织开闭幕式,做好大赛氛围营造;赛前裁判长组织裁判员培训,明确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熟悉比赛规则、评分标准、安全注意事项,赛场检查,召开赛前会议;赛中现场裁判宣读竞赛须知,维护赛场纪律,组织成绩评定和复核,负责解密和成绩报送;赛后由裁判长主持开展技术点评,裁判长对比赛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收集整理工作材料交承办单位。
    (四)大赛组织实施。各承办单位成立相应竞赛执行委员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报名审核、赛场建设、组织实施、报到通知、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大赛安排
    (一)赛项设置。本次大赛设4个选拔赛项和1个推荐赛项(第三届全国工信大赛设置6个赛项,2025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技能竞赛已设置相关组别的项目不再重复比赛),分别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RISC-V等架构芯片开发与系统应用、工业大数据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4个选拔赛项,均为双人团体赛;智能工业机器人(学生组创新场)推荐赛项,为三人团体赛,主要考察选手在机器人链接与编排动作执行、复杂通道导航与交互触发、基于二维码定位的物料搬运及工业零件分拣等方面的能力,选手需自备双足直立行走人形机器人。
    1.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赛项,按照智能硬件装调员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在汽车感知、决策、执行及V2X等技术关节的装调测试、故障诊断、多系统集成联调和仿真验证的综合能力。
    2.RISC-V等架构芯片开发与系统应用赛项,按照混合集成电路装调工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在RISC-V等架构开发以及芯片涉及、仿真、测试、系统应用等环节的理论和实操综合能力。
    3.工业大数据赛项,按照数据库运行管理员S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工业大数据平台技术、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和算法等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
    4.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赛项,按照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场景数字化分析与建模、产线仿真与运维、数字化解决方案交付与运营等运用数字化技术解决制造业关键场景转型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竞赛标准及内容。按照相关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设置竞赛内容,各赛项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践操作占80%。具体赛程及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有关技术说明请登录全国大赛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ds.miiteec.org.cn)。
    (三)竞赛分组及名额。各赛项均分为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且各组别均为双人团体赛。各赛项各组别均不得跨单位组队,职工(含教师)、学生不得混合组队。各院校每个赛项可分别选派4队选手(职工组2队、学生组2队)、其他企事业单位每个赛项可分别选派2队选手参加职工组的比赛。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以及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22年至2024年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五)报名方式。选手以各地(州、市),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及兵团相关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为团队报名参赛。参赛团队及选手报名表由各单位加盖公章后,电子版(Word文档、PDF扫描件)发送各赛项承办单位邮箱。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5日下午20:00。
    (六)时间安排。大赛拟于2025年10月下旬举行,赛事的开幕式、比赛、闭幕式等具体时间由各承办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五、奖励政策
    (一)各赛项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原则上成绩前6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内的选手可颁发优胜奖),选手排名原则不并列。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参照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二)每个赛项每个组别综合成绩第1名的队伍,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相应比赛,如获得推荐资格的参赛队伍因自身原因放弃参加“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将取消自治区选拔赛获奖资格,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三)各职业(工种)决赛前6名的获奖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决赛实践操作和理论知识考试均合格的选手,经核准后,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上由自治区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评价中心为选手办理相关证书。
    (四)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优先推荐次年参评“开发建设新疆奖章”“自治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和“天山工匠”培育对象,若不符合条件不再递补。
    (五)对指导选手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练证书。对执裁优秀的裁判员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六)对大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和对赞助支持大赛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七)以上不含智能工业机器人(学生组创新场)组别赛项。
    (八)兵团各赛项奖励政策按照兵团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州、市),兵团各师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区域参赛单位的组织报名工作,各级人社、教育、工会、团委要高度重视、共同支持,确保赛事活动圆满完成。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承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期间各类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赛项的安全工作。赛前要认真排查各类隐患,加强对比赛场地、设施设备等安全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
    (三)遵守竞赛规则。各承办单位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大赛组织工作,各级裁判员要恪尽职守,各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竞赛期间的各项要求,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地里亚尔·买买提、刘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训处)
    电  话:0991-4523054
    兵团联系人:汪海兴(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电  话:0991-2896882    15276546679

    附件:附件1-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新疆选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2-各赛项报名联系方式
          附件3-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新疆选拔赛报名表
          附件4-XX赛项参赛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5-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新疆选拔赛裁判推荐表
          附件6-智能工业机器人赛项(学生组创新场组别)新疆国赛选手推荐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总工会


自治区团委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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