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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储备中试平台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18 13:2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科技质量处 【字体: 分享:

各地、州、市工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456号),进一步推进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加强高水平中试平台建设,决定启动2025年度储备中试平台征集申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中试平台应当符合《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5版)》(附件1)和《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2025版)》(附件2),面向制造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共性需求突出的应用场景,提供专业性强、覆盖面广的中试验证服务和成果技术转化服务。申报主体应为在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试平台建设地应在疆内。申报主体自申报截止日期起前两年,未发生安全、环保、税务、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
    2.场地设备与人员条件:平台应具备完善的中试线或试验场地,配备必需的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制定设备要素表,现有试验设备、测量仪器、关键软件等中试设备核心指标达到区域先进水平,中试设备或设施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中试环境工艺流程和软硬件等应符合标准。应拥有本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管理、研发、试验、质量、安全等专业人才队伍。其中专职技术或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优势:应建立中试技术体系,具备一定的区域或行业相关技术资源整合及带动能力应制定明确的中试技术路线图,在把握本领域中试基础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等技术路径和发展需求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应具备区域或行业先进的核心技术能力,软硬件具备一定的自主可控水平,能持续推动中试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积极参与中试标准研制。
    4.服务能力:申报主体应已建立运营管理机制以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管理制度,有规范化的对外服务承接程序、服务流程,制定有明确的中试服务清单,能够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服务。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服务成效明显,至少完成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自主创新成果的中试验证或成功完成1项新产品产业化,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5家。上年度(或申报当年度)中试服务收入应不低于1000万元或不低于依托单位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
    申报单位还需满足《储备中试平台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附件3)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工信局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试平台依托单位参与申报。申报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申报通过制造业中试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http://zhongshi.ceprei.com)完成,申报单位须于2025年11月28日前填报上传《储备中试平台申报信息表》盖章扫描件。线下纸质版申报信息表报送至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线上、线下申报内容须保持一致。
    (二)各地(州、市)工信局在核实申报单位材料后,于2025年12月8日前将一份纸质申报材料行文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科技质量处)。
    联 系 人:周佳运
    联系电话:0991-2801354,15569315146

    附件1 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5版)
    附件2 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2025版)
    附件3 储备中试平台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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