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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调减面积的公示

日期:2025-12-22 12:4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石油化工和油区工作处 【字体: 分享:

    2025年7月31日,自治区工信厅收到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信局《关于申请缩减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化工园区)四至范围的请示》(昌州工信〔2025〕60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自治区工信厅等六厅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工信石化〔2025〕2号)要求,自治区工信厅组织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组成员单位对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调区实地踏勘并审核相关资料后,一致同意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调减面积,现予以公示。
    此次调区合计缩减面积2.596平方公里,园区认定面积由4.6121平方公里(8个区块),缩减为2.0161平方公里(3个区块)。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石油化工和油区工作处)。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石油化工和油区工作处
    监督电话:0991-2800207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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