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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日期:2024-09-24 11:0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字体: 分享:

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6月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自治区工信厅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进整改,较好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截至目前,自治区工信厅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5项,剩余1项达到整改序时进度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双组长,相关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自治区工信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并通报整改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二、压实整改责任

制定印发《自治区工信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按照“整改一项、核查一项、公开一项、销号一项”的原则,每月梳理上报整改进展,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质效。

三、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严格落实整改、验收、销号、公示程序,建立任务建档、责任落实、跟踪调度、公示问效、验收销号的工作闭环机制,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整改结果,接受整改全过程监督监管,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四、强化跟踪监督

建立日常调度机制,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常态化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巩固成效,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反馈问题按时销号。

下一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为契机,加快解决工业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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