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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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次数:   【字体:

李柯翱委员:
    感谢您对自治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交的《关于推进中药材产业“接二连三”融链固链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与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对您提出提案答复如下:
    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先后出台了《自治区“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自治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的实施方案》《推动自治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并将中药材产业链纳入8大产业集群、36条重点产业链,编制印发了《自治区中药材产业链实施方案》。我区始终把促进中药材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持续加强系统设计,谋划推动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壮大
    近年来,我区中药材产业快速发展,在乌鲁木齐形成以新疆维吾尔药业、新奇康药业为龙头,集研发生产为一体的产业集聚地,在喀什、和田地区形成2个民族药特色产业基地。全区中药产业领域工业生产企业共有48家,2023年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区医药制造业40%,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5.5%,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企业1家,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12家。中药材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效益快速提升,与化学原料药一并成为我区医药工业的重要增长点。
    三、持续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我区已拥有中药材产业链相关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0家,自治区工程技术中心5家,高新技术企业21家,中药在研品种42个。在2023年新疆工业企业研发投入50强评选中,有5家中医药企业入选,数量占比达到10%,研发投入平均强度近10%。重点支持了“‘新疆甘草’等特色药物大品种培育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等重大科技专项,设立了自治区生物医药、合成生物产业创新研究院,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在中医药领域企业的覆盖率已达30%。通过对科研创新的持续支持、产学研融通,我区已形成了“源头创新-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四位一体的中医药研究创新体系,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四、进一步完善标准化体系
    2022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对中药材规范化发展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自治区同步贯彻落实,出台了《关于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规范了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鲜切药材)的范围、鲜切药材品种的属性和标准、鲜切药材品种的管理目录(第一批),鼓励引导中药民族药生产企业优先选用符合规范要求的中药材,规定产地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我区还先后支持肉苁蓉等38个中药材“定制药园”建设及甘草等12个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标准化项目的实施和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推动我区中药材产业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五、大力推动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在自治区确定了中药材产业链链主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探索中药材产业与食品、文化、旅游、健康服务等“中药材+”的产业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重点企业培育,支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的中小企业发展“专精特新”优势生物医药产品,医药制造业列入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累计达到31家。召开现代生物医药产业专题活动,充分发挥产业引导、专业推介优势,搭建产业发展供求对接平台,签约涵盖中药饮片生产、医药中间体、中药材贸易集散区等项目。通过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培育,中药材产业重点领域步入快速发展轨道,全产业链建设也走上融合创新发展之路。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采纳了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药材产业“接二连三”融链固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动相关工作。
    (一)高位联动,全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发挥省级领导牵头联系、牵头单位具体负责、配合单位联动推进、专家团队服务指导的工作机制作用。努力整合优势资源,配套发展中草药种植、良种繁育等原料供给链,提升本地原材料供应比例,补足产业发展短板。深入了解产业链链主和骨干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发展目标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加强产业政策研究,思考并提出适合我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思路和创新中药产业发展模式。
    (二)科技引领,推进产业创新高标准建设。推动政府科技管理职能重点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和监管服务转变,优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政策和制度供给,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推进中医药研发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全链条发展。加快创新药物新疆实验室组建工作,逐步建立起以新疆实验室为引领、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为支撑的创新平台体系,为推动我区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和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
    (三)金融助力,积极发挥产业政策和基金引导作用。按照产业链整合、统筹用好现有各类支持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完善生物医药产业链、供应链,重点支持新药创制、药材种植、平台建设、标准制定、大品种大品牌培育等领域发展。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部门与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及企业常态化的“政金企”对接机制,及时将融资需求定向推送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政府与国有大型银行战略合作平台,进一步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中药材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发挥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和融资功能,提升上市后备企业质量,促进更多医药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四)扎实推进,着力提升品牌竞争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引导区内中医药企业发挥我区中药资源特色和优势,培育道地药材品牌,重点针对“疆十味”等药材品种,开展规范化、规模化生态种植,打造疆产药材名优品牌和产地;加大对祖卡木颗粒、寒喘祖帕颗粒等特色民族医药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支持医药企业抱团参加全国药品交易会等国家展会,宣传推介特色药和民族医药产品。鼓励参加乌兹别克斯坦-中国新疆商品展览会等中亚国家交流互通展会,抢抓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机遇,充分发挥中西亚文化交融区的优势,助推特色优势医药产品向中亚“走出去”。
    (五)精准定位,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支持中药材产业链上企业围绕中药材种植、加工等关键环节,积极对接洽谈目标企业,力促招引落地一批优质项目。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平台,支持先行先试,打造联通中亚、南亚等市场的药材加工集散基地,吸引更多知名医药企业来疆投资兴业。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心,我们将认真参考借鉴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促进我区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我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消费品工业处  许静
    联系电话:0991-452376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