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充实评审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专家智力资源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拟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爱国爱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和违纪违法等记录;
2.熟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在本行业领域具有代表性、影响力,享有一定声誉;
3.具有专业的学术判断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职业资格(从事行业管理的高级管理专家除外),或从事相关行业研究或管理工作8年(含)以上,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好的分析评价能力;
5.具备履行专家职责的时间精力、身体条件和个人意愿,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参选专家应取得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推荐和确认。
二、入库专家专业方向
专业方向包括石化化工、煤化工、冶金、建材、采矿、纺织服装、信息产业、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轻工、园区管理、无线电、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民爆、综合经济及其它“十大产业领域”相关专业。
三、征集方式
(一)个人申请。下载本通知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专家库申请表》,如实填报个体相关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所属领域业绩成果等),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单位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完整无误,并填报附件2《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专家库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训处。
联系人:刘刚 地里亚尔
联系电话:0991-4523054
附件1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专家库申请表
附件2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专家库汇总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