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疆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0〕1号)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2026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产业技术创新项目
1.自主创新项目:聚焦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依托技术中心等平台自主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造业全流程智能化、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鼓励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
2.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鼓励在校企合作框架下共同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实现关键领域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协同创新能力,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支持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建设,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组建行业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强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资源共享等能力建设。
2.中试平台建设项目:支持面向制造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共性突出的应用场景,提供中试验证服务和成果技术转化服务的中试平台。推动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加强高水平中试平台建设。
(三)质量提升及品牌建设项目
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新技术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质量过程控制中的应用,建立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对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标杆企业和国家品牌故事大赛获奖企业予以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法人企业,组织结构完善,产权明晰、守法经营。
2.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3.项目申报单位应拥有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具备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申报单位已完成历年承担的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验收。截至申报受理结束日前,存在未按规定进行项目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及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认定和奖励工作分两步开展:一是企业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十五五”第一批(2026年)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储备中试平台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申请培育“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储备“中试平台”,申请培育、储备工作与申请重点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同时进行。二是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当年认定或培育的,以及上一年度已经认定或培育,但未获奖励的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中试平台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评审会,研究确定给予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愿向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对应申报项目类别,按照附件中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1、2)的要求递交申报材料。
(二)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指导审核工作,严把项目申报材料质量,按照附件中汇总表模板(详见附件3)的格式汇总后,将推荐意见、申报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质量处(电子版发至邮箱:kjzlc@xjeic.gov.cn)。中央和区直属企业可直接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质量处。
(三)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把关,组织推荐申报优秀项目。截至项目组织申报时,仍未将2025年及以前年度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影响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地州不得申报。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6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申报表
附件2:2026年自治区技术重点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3:2026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汇总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5日
(联系人:冯颖;联系电话:0991-452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