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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6-05-18 11:4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企业处(自治区中小企业局) 【字体: 分享: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安排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68号)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成果转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团队和企业,持续完善以赛促创培育体系;赋能初创企业发展壮大,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推动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助力构建自治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组织机制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组委会主任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长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党组成员、副厅长担任组委会成员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处(自治区中小企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秘书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处(自治区中小企业局),负责赛事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全国企业组500 强项目、创业组100强项目推荐及评审规则完善等工作。秘书处设在具体承办单位(待定),负责赛事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宣传推广、项目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

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由各地(州、市)选拔赛、自治区半决赛和总决赛组成。自治区半决赛和总决赛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办各地(州、市)选拔赛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办,共14场。

(二)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业组在选择创客中国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4

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73日。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国家大赛组委会组织的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对于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赛事奖励

自治区总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鼓励。并对优秀项目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宣传展示

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创客中国新疆大赛服务平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渠道,参赛项目、企业家或者创客团队进行专访等,加强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2.投融资对接

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投融资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3.落地入驻园区

优先推荐入驻国家级、自治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享受最新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4.成果转化技术服务

提供国家级、自治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务必严格按照《第十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见附件1牵头举办选拔赛,不得随意更改赛事名称,原则上不得增设套开其他赛事、论坛和峰会等活动严格规范赛事流程,落实比赛现场公开、评委当场亮分等要求;坚持公益性,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要增强保密意识,做好参赛项目的信息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节俭办赛原则,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好赛事筹办工作。

(二)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自治区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及赛事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影响

(三)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请于2026522日前填写《第十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见附件2,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四)各地(州、市)选拔赛均须于87日前完赛,并将推送入围自治区半决赛的优质项目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见附件3)。

(五)地(州、市)选拔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将选拔赛赛事总结、照片(视频)、评分表等资料于812日前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阿拉法特 0991-4523436

邮箱:qyc@xjeic.gov.cn

   


     附件1 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附件2 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

       附件3 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自治区半决赛项目推送表

       附件4 大赛报名注册流程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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